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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二○○七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陕教师 [2007] 41号),我院将进行教师、工程及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 评审范围:
(一)截止 2007年12月31日,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岗人员,均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于任职年限虽不符合规定要求,但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者,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陕人发 [2004]67号),可破格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二 、 评审条件
严格按《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 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执行。
三、 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日
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职称评审文件,并将申报人员书面申请统一交人事处。
2、10月13日—15日
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
3、10月16日—17日
人事处、教务处集中审查申报人材料。
4、10月20日—10月22日
由各学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初评。
5、10月23—26日
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审核。
6、10月27日—11月3日
公示评审结果,总结评审工作,并上报省评材料。
四 、 其他要求
(一)关于申报学科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拟评审的学科为:马列学科、中文学科、经济学科、外语学科、机械学科、数学学科、物理学科、化学学科、体育教育学科、思政学科、电学学科(含计算机)、轻纺学科、艺术学科、材料学科、历史学科、法学学科、土建学科、地矿油学科、医学学科、农林生物学科。
(二)关于由非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按陕教师人字 [2007]41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上报材料
1、《评审表》必须打印,要求七份原件,为 A3 纸规格(合页装订)。《评审表》中年均教学工作量栏、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教材及教学成果获奖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2、申报人员上报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现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4、 材料分袋装(材料多于3袋者按n-1…n-n分装,n指材料袋数):
一袋 3-1:装7份评审表、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装订并附目录。
二袋 3-2:装代表作。
三袋 3-3:装论文、成果。本人发表论文及所编教材章节必须在目录中用红笔画出,并折上页码;合编教材或专著,必须由出版社开出证明且参编人签字。
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人所在学校、姓名、专业、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所装材料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面粘贴打印有学校、姓名、申报资格及申报学科的字条。未公开发表论文及未出版教材不能上报。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发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评审工作要认真把握政策,注重业绩和表现,不论资排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者。同时应注意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三)各部门对申请人的综合鉴定应如实填写,鉴定要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实际。评审时要防止只求论文和成果数量,忽视师德和教学效果的倾向,坚持教学效果不达标“一票否决制”。
(四)评审工作要做到材料公开(进行公示)、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加透明度。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平性。
(五)各级评审组织投票要坚持两个 2/3以上通过的原则。
(六)按照省上规定申请人员必须写出述职报告,对本人工作和业绩做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学科评议组上述职(不超过 5分钟)。破格申请者,还要在学校及省评委会上述职答辩。
(七)关于申报人员学位问题
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是近年教师职务评审中的一种过渡办法,到 2008年,将取消这一层次。
(八)关于职务评审相关文件、评审表、填表说明等将在我院网页( http://www.csiic.com)人事信息栏上予以公布,以方便教职工阅读、下载。
人 事 处
二○○七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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