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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电子商务社 |
电子商务社简介
陕西国际商职业贸学院电子商务社是在院团委、社团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所成立的。本社团由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有志从事电子商务的研究、交流、设计以及相关的实践活动的学生自愿参加而联合组成的非盈利的全院性社会团体组织。为同学提供更多的电子商务学习与实践的机会,使同学熟悉电子商务的相关理论及实际操作,努力打造更多的E时代人才,同时促进我校电子商务的发展。本社团接受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电子系的指导,接受学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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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电子商务社。(本社由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有志从事电子商务的研究、交流、设计以及相关的实践活动的学生自愿参加而联合组成的非盈利的全院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二条 社团成立背景:电子商务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而兴起的一场高效率的技术革命,也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它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具有无法预测的增长前景。我国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十分重视。有名人士早在1998年就指出:"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要求加强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强调:"加快电子认证体系、现代支付系统和信用制度建设,大力支持发展电子商务"。为了使我校更多的同学能更好地成为e时代人才,把握时代脉搏,了解最近最新的的电子商务讯息,密切关注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使所学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锻炼和提高同学们电脑操作、商务软件平台运用、网络组建及管理、商务谈判、公关策划、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培养优秀的使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和经营管理的人才。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努力为学校服务,为会员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为同学提供更多的电子商务学习与实践的机会,使同学熟悉电子商务的相关理论及实际操作,努力打造更多的e时代人才,同时促进我校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四条 本社接受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电子系的指导,接受学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指导方针下开展业务:
一、 研究校园及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探讨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向学校、企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和推进校园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完善;
三、密切联系和依托学院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的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定期召开电子商务学术研讨会,通知会员参加,邀请与电子商务专业相关的老师讲解、阐述、答疑;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的技术、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行业的调查研究、交流管理经验;
五、积极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和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和电子媒体,宣传和推介会员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六、加强学院间、区域间交流、合作、考察,开展产品展销、技术交流活动;
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电子商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热诚社会大众服务;
八、根据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有关的活动。接受学院和社会团体委托进行的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社会员主要由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的学生组成。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社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承认并执行本社章程;
二、 自愿加入社团,并在本社登记。
第八条 会员入社程序:
一、 提交入社申请书;
二、 由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电子商务社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表。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社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学术研讨会等有关活动;
四、优先或优惠取得本社的咨询服务、培训活动及书刊、资料等;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
二、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及时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会员如一学期以上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的,视作自动退会或由理事会作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终止事宜和社团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在预先提出申请的会员中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理事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出任。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副理事、社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程序或除名事项等;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社长、副社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会费数额和其他要交纳的款项;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本社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
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二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和网上方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社的理事、副理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和业务素质好;
二、在本社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社理事、副理事、社长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经济与管理系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社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社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和工作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社下设秘书处、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技术部五大部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社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学校、政府或企业的拨款和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社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 本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社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社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社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接受学院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社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社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学院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学院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社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学院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社终止前,须在学院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社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学院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姓名:赵岚
性别:男
民族: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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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1987年7月25日
地址:云南省宜威市
爱好:滑旱冰
联系方式:13636739262
人生格言:羡慕别人不如羡慕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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