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委员会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是在学工部直接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学生社管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的基础上,积极领导,指导,联合,协助全院各学生社团的工作.使社团在宣传学院大政方针,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同学课余生活等方面起到更重要的作用,从而实现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根本目标.
    社管会是全院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社团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并投票,选举昌盛社管会成员,任期一年,各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秘书处,文体部,组宣部,外联部,纪检部,人事财务部,信息联络部.
    社管会负责各社团组织建设,指导各社团开展活动.社管会负责管理个监督各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每周对个社团工作进行考核.社团在学院内组织开展活动时,必须写出申请,报社管会同意,于院外搞联谊活动时,首先写出申请,上报社管会,经同意后,报学工部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活动,否则按违反学院规定处罚.
 
社团的成立

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以下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2. 有十名或十名以上在我校在籍人员,研究,讨论后发起申请.
  3. 发起人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的全称、简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原则、经费管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4. 新社团登记及注册
  5. 申请成立时,社团发起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及个人资料向社管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6. 社团章程草案.
  7. 社团发起人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
  8.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发起人填写《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表》并附带社团章程,一式三份(分别由本社团、社管会、学工部保存)交社管会,学工部审批.登记表由社管会和学工部审批后,社团即正式成立.
  9. 批准后,社团应尽快以海报、宣传板、横幅或其他形式宣告成立.

 

社团的注销

出现下列情况者,社管会对该社团予以注销:

  1. 社团三分之二成员同意解散时,按自动注销.
  2. 违反法纪法规、校纪校规、社会道德的社团予以注销.
  3. 超过两个月不活动或组织瘫痪,社管会将提出撤消建议,上报学工部审批予以注销.
  4. 成员数长期不足20人的社团予以注销.
  5. 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的社员予以注销.
  6. 在社管会评比考核中连续三次倒数后三名者予以注销.
  7. 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校园秩序的社团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