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是在校学生以共同理想、兴趣为动机而自发组建的学生组织.为了推动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严格学生社团申请制度,明确社团申请成立方法、程序.依据学校有关部门规定,特制定此条例.
第一章:学生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生社团的发起人必须在10人以上,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均为受学校处分过的在校学生,分别担任负责人、管理人,每人只担任一种职责,不得兼任.
(二)及时建立筹备组,并由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备事宜.
(三)筹备组要完成起草社团章程等专门的准备工作,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和宗旨、学生社团类型、活动范围和活动型式、明确指导老师和挂靠部门、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和职能、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程序、学生社团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来源和财务、会计和审核制度、章程和修改程序、固定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以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四)有以学生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第二章:学生社团成立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由学生社团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向社团管理委员会交纳社团章程,草案、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等,经社团管理委员会初步审核合格后,由社团筹备组负责人到社团管理委员会领取并如实填写<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所属社团保管,一份由社管会内部保管,一份由院学工部存档.
(二)经院团委批准后社团管理委员会准许学生、社团进入试运营期.
(三)试运营期期间,学生社团可以以学生社团名义申报请求学工部招收部分社员,并适当收取部分会费(3元).
(四)试运营期为6个月.试运营期间,社团必须接受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与考核.
(五)考察期满后,经学生社团负责人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上缴考察期间的活动总结、经费状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其在考察期间的活动情况,做出详细的考察报告,对其社团的性质,收取相应的注册费用:A.盈利型社团费用为三百元.B兴趣爱好类社团:一百到二百.并上交院团委审定.院团委批准同意该学生社团成立后,该学生社团放成为正式社团.
(七)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于一周内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向全校宣布成立.
(八)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后,必须如实为所有会员办理会员卡(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经社团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可自备个种形式的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以便开展工作,但不得刻制任何公章.
(九)学生社团可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校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担任社团顾问或名誉社长(负责人),但必须实现征得社管会及委员同意.
第三章: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二)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一定人数的.
第四章: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一)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二)社团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管会提出解散申请,由社管会注销并全院公告.
(三)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社管会有关条理的学生社团,社管会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并报请学院行政部追究负责人应负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祝酒负责人责任.
(四)持续一学期不进行活动的社团,社管会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五)社团成员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予以注销.
(六)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的社团予以注销.
(七)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校园秩序社团予以注销
(八)超过两个月不组织活动或组织瘫痪,社管会将提出撤消建议,上报学工部审批予以注销.
第五章:社团负责人:
(一)新成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民主推选,并报社管会批准.
(二)学生社团更换负责人,应在社管会监督下,招收本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并在大会中竞选产生,并经社管会考核后生效.
(三)新负责人昌盛后,学生社团原负责人应将本学生社团的活动挡案及个中资料尽快移交给新负责人并一同到社管会.
(四)社团负责人是社团的法人代表,应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对外交涉能力,积极带领本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对该社团有事务负责.
(五)社管会有权罢免不称职的负责人,并由社管会召集该社团其他成员和社团成员代表,民主协商产生新的社团负责人.不是民主选出的负责人,院团委不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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