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学院:
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商院[2010]49号《关于胡翮等同志的聘任决定》的通知,现将关于医药学院院长职务的任命通知如下:
田玉先同志任医药学院院长;
李鹏同志任医药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试用期一年。
医药学院
2010年6月24日